臺南市110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
1.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2.實習期間:實習申請期間為110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3. 申請文件: (1)實習申請書,參閱附件 。(2)一吋半身照片,請黏貼於申書上。 (3)學生證影本,請黏貼於申書上。
4. 申請辦法:
(1)寄送文件: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a.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110年4月6日(星期二)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文化局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b.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110年4月6日(星期二)下午5點整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給文化局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110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2)面談:預計於110年5月中前,由文化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報到通知:預計於110年5月底前,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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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就組提醒您:1.僅協助公告徵才訊息,應徵或實習時,請同學注意自身安全。
2.同學請在「申請實習前」,詢問系助教投保保險、抵免學分規定(時數、實習內容是否與學系相關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3.若已經確定錄取實習,請一定要向貴系助教回報,協助您實習保險、簽訂實習契約、認定實習時數等。
日期:2021/3/16 天數:20 到期:2021/4/5 公告人:教務處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卓菊貞 人氣: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