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5學年度校級教學優良教師」於民國106年5月1日教學優良教師複選遴選委員會議中產生,選拔方式主要分為遴選制及推薦制兩種方式。 一、遴選制:須經提名、初選及複選三階段。 1.提名階段,由學術服務組統計教學評鑑平均值在各系所前25%之教師,或經同儕二人以上及系所主管推薦,在教學上有具體成效或貢獻者,且在五學年內未曾獲獎之教師。本年度共計98名,推薦為院級教學優良教師候選人。 2.初選階段,由98名候選教師中,經各學院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委員會,選出院級教學優良教師並參與學校複選作業。 3.複選階段,經教學優良教師複選遴選委員會,依據候選教師之教學評鑑成績、教學心得發表、教學檔案、學生受教率、教學能量等項目評分,從10名院級教學優良教師中遴選出5名獲獎教師。
二、推薦制:須經資格推薦及複審兩階段,在資格推薦階段,由學術服務組推薦自89學年度起,其每學年度之教學評鑑平均值,累積達7次以上佔該系所專任教師前25%,且五年內未曾獲獎之教師,全校名額在2名內,將自動推薦為校級教學優良教師決選名單。 複審階段,則由教學優良教師複審遴選委員會,依其近五年教學評鑑成績、教學能量、受教率、學生意見及其他教學相關資料,審議通過成為今年度校級教學優良教師,至多2名。本年度由21位教師符合資格,遴選出1名成為獲獎教師。
本次選拔共選出遴選制5名、推薦制1名,總計6名,當選名單如下: (1)遴選制獲獎教師分別為: 商船學系陳志立副教授; 航運管理學系趙時樑副教授; 食品科學系方翠筠教授; 河海工程學系黃偉柏助理教授; 光電科學研究所周祥順教授。 (2)推薦制獲獎教師為: 共同教育中心體育教育組蔡琪揚講師 恭喜本屆得獎教師,同時也感謝所有參與活動的候選教師,因您的參與,增進了海洋大學教學經驗分享文化,更激發全校同仁在教學上創新的思維與策略,提昇學生學習意願,培養學生自主學習之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