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102年12月9日起至102年12月13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輔系:學士班學生修業滿一學年。
(二)雙主修:
1、學士班學生修業滿一學年,其前二學期成績平均在七十分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五十以內者。
2、轉學生、轉系生除需合於上揭規定外,尚需修畢一個學年,方得申請。
三、詳請參閱102年12月4日海教註內字第0076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