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對象:對美術館相關實務訓練有特別需要及興趣者。
二、實習名額:9位(詳如附件1)。
三、實習日期與時間:
(一)實習日期:自114年1月14日(二)至5月29日(四)。
(二)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
(三)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依該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如附件2,倘實習總時數未達200小時或請假時數(含事、病假及曠職時數)累計達 64 小時以上,不發給實習證明。
(四)114年1月14日(二)至5月29日(四)為全程實習日期,倘預計需請假時數逾64小時、無法配合到館實習者請勿申請。
四、申請方式:填報申請書乙份,備齊下述資料:
(一)就讀學校(含系所)之公函申請或推薦函兩封 (二項擇一)。
(二)自傳(含實習理由等)
(三)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
五、申請截止日:113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請郵寄或親送至該館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並請於信封外加註為實習申請資料。
六、公告錄取結果::113年11月30日前公告於該館官網(ww w.kmfa.gov.tw)。
七、實習津貼:實習期間無提供薪資,學生往返之交通及食宿等費用概由學生自理。
八、申請表繳交期限:有興趣同學請逕寄相關資料至該館申請,倘須學校出據申請公文,請於113年10月18日前,將相關資料繳交實就組(楊小姐02-24622192#1191)辦理彙辦簽陳。
※「申請實習前」,請先詢問系助教投保保險、抵免學分規定(時數、實習內容是否與學系相關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錄取實習後,請向貴系助教回報,以協助辦理實習保險、簽訂實習契約及認定實習時數等相關權利義務事項。
日期:2024/9/9 天數:38 到期:2024/10/17 公告人:教務處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人氣: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