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注意事宜
一、申請資格及期限:
(一)本校學士班三年級學生:不限期限。
(二)本校學士班四年級學生:113年12月31日前。
二、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http://ais.ntou.edu.tw)「教務系統→逕升作業→申請五年一貫」進行線上申請及列印申請表,得一次申請1至5系所。
(二)繳交資料:請依申請系(所)學生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辦法繳交資料,並請交付申請系(所)審查。詳請洽申請系(所)。
三、甄選程序:由各系(所)審查並公告甄選結果,擇優錄取。
四、獎勵措施:預研生經錄取並註冊正式成為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者,於入學碩士班後第一學期核發獎助學金,項目如下:
(一)每位學生核發獎助學金2萬元,分2學期發放。
(二)大學歷年成績班排名前10%之學生另外加發獎助學金2萬元,於第1學期發放。。
(三)大學歷年成績班排名前10%-20%之學生另外加發獎助學金1.5萬元,於第1學期發放。
(四)大學歷年成績班排名前百分之20%-30%之學生另外加發獎助學金1萬元,於第1學期發放。
(五)碩士班第1學年第1學期具備低收入戶身分者另外加發獎助學金1萬元,於第1學期發放。
(六)獎助學金核發相關事宜,請洽教務處招生組。
五、抵免學分: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成績在70分(含)以上者,至多可抵免四分之三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但所選修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六、注意事項:
(一)若申請通過與就讀系所不同者,不符具五年一貫生資格。
(二)經申請系所審核通過後,即不得再要求修改,請務必確認後再行送出申請。
日期:2024/9/5 天數:90 到期:2024/12/4 公告人: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人氣: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