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二)實習名額:50名。
(三)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實習申請期間為113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四)申請文件:
1、實習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2、一吋半身照片,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3、學生證影本,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五)申請辦法:
1、寄送文件: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1)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博物館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5點整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給文化局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113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2、面談:預計於113年5月25日(六)辦理,由博物館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報到通知:面談結果公告後另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申請實習前」,請先詢問系助教投保保險、抵免學分規定(時數、實習內容是否與學系相關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錄取實習後,請向貴系助教回報,以協助辦理實習保險、簽訂實習契約及認定實習時數等相關權利義務事項。
日期:2024/4/25 天數:22 到期:2024/5/17 公告人:教務處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楊月君 人氣: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