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名額:6名。
二、實習對象:國內外各大專院校以上就讀科系與該館業務相關,並具備中文聽說讀寫能力者,且對美術館展覽規劃、教育推廣、研究典藏及經營管理等相關實務訓練有興趣之在學生。
三、實習期限:當年度暑假期間內至少需200小時,一天約8小時。
四、實習地點:視該館及所屬場館業務需求配置。
五、申請辦法:
1、公告期限(113年4月15日至113年5月15日)內受理申請實習,申請者一律於該館官網線上報名。
2、申請文件:
(1)桃園市立美術館學生實習申請表。
(2)實習計畫:須包含實習目標以及在校所學與實習項目之關聯,限800至1,000字。
(3)在學證明。
(4)歷年學業成績單。
(5)身分證影本。
(6)學生證影本。
(7)其他相關加分資料。
六、申請截止日:113年5月15日止。
七、實習內容:詳見該館官網公告內容 https://tmofa.tycg.gov.tw/ch/learning/intern
1.「申請實習前」,請先詢問系助教投保保險、抵免學分規定(時數、實習內容是否與學系相關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2. 錄取實習後,請向貴系助教回報,以協助辦理實習保險、簽訂實習契約及認定實習時數等相關權利義務事項。
日期:2024/4/12 天數:33 到期:2024/5/15 公告人:教務處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楊月君 人氣: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