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學制研究生轉所申請相關事項
ㄧ、申請期間:自113年6月7日(星期五)至113年6月14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修業滿一學期,且歷年平均成績 70 分以上,研究生得申請轉所條件,詳細如本校博、碩士班章程第九條規定 (詳如附檔公告內附件1)。
三、申請方式:請從本校首頁「教學務系統」登入「教務系統」中之「轉所作業」,點選「申請轉所」填寫資料,列印轉所申請書,經原就讀系所核章後,於申請期間內將申請書紙本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初核後,再經擬轉入系所會議審核。
四、審查方式:資格符合本校博、碩士班章程第九條規定,並經轉入系(所)、學位學程會議通過,並陳請教務長核定後,始得轉入。
五、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轉所一覽表如附檔公告內附件2。
六、本案聯絡人:本校註冊課務組葉于菱小姐,校內分機1023。
日期:2024/5/31 天數:30 到期:2024/6/30 公告人: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人氣: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