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對象:環境工程、環境資源、公共衛生、工業安全衛生等相關科系。
二、實施期間:112年7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
三、需求條件:
(一) 空保處(2位)、監資處(1位)、管考處(4名)及南區督察大隊(4位)
(二) 每校系原則可推薦2名,且推薦之實習學生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四、實習申請規定:
(一) 填妥學暑期實習申請表。
(二) 暑期實習學生實習計畫。
(三) 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證明等相關資料(1式2份)。
五、實習津貼: 不支付任何費用且不提供膳宿及交通工具。
六、受理申請截止日:112年4月20日前。
七、申請相關資料繳交期限: 請於4月19日將資料繳交實就組,以利協助統一函請該署提出實習申請。
1.「申請實習前」,請先詢問系助教投保保險、抵免學分規定(時數、實習內容是否與學系相關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2. 錄取實習後,請向貴系助教回報,以協助辦理實習保險、簽訂實習契約及認定實習時數等相關權利義務事項。
日期:2023/4/17 天數:3 到期:2023/4/20 公告人:教務處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葉念慈 人氣: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