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學籍成績 逕升
公告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注意事宜

一、申請期間:不限期限。

二、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三年級學生

三、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http://ais.ntou.edu.tw「教務系統逕升作業申請五年一貫」進行線上申請及列印申請表,得一次申請15系所。

()繳交資料:請依申請系(所)學生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辦法繳交資料,並請交付申請系(所)審查。詳請洽申請系(所)。

四、甄選程序:由各系(所)審查並公告甄選結果,擇優錄取。

五、獎勵措施:預研生經錄取並註冊正式成為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者,於入學碩士班後第一學期核發獎助學金,項目如下:

()每位學生核發獎助學金2萬元,分2學期發放

()大學歷年成績班排名前10%之學生另外加發獎助學金2萬元,於第1學期發放

()大學歷年成績班排名前10%-20%之學生另外加發獎助學金1.5萬元,於第1學期發放

()大學歷年成績班排名前百分之20%-30%之學生另外加發獎助學金1萬元,於第1學期發放

()碩士班第1學年第1學期具備低收入戶身分者另外加發獎助學金1萬元,於第1學期發放

()獎助學金核發相關事宜,請洽教務處招生組。

六、抵免學分: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成績在70分(含)以上者,至多可抵免四分之三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但所選修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七、注意事項:

()若申請通過與就讀系所不同者,不符具五年一貫生資格

()經申請系所審核通過後,即不得再要求修改,請務必確認後再行送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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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注意事宜 93.23 KB 下載
日期:2023/2/9 天數:60 到期:2023/4/10 公告人: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江美慧 人氣: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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