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學制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及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宜。
一、辦理方式:
請先至本校教學務系統「畢業生離校」辦理線上登錄作業。學士班學生攜帶學生證;博碩士班學生攜帶離校手續單、學生證及學位論文紙本,辦理離校手續。
二、辦理程序:
(一)學士班學生:
線上辦理完成後,至遲請於112年2月14日(星期二)前持學生證至註冊 課務組領取學位證書。
(二)博、碩士班學生
1. 辦理離校手續期限:應於112年1月31日(星期二)前繳交附有學位考試及格證明書正本之學位論文紙本,並辦委離校程序後,始得發予學位證書,已完成學位口試但未完成論文修正者,得展延至112年2月14日(星期二)前辦理。
2. 申請本(1111)學期不畢業:應於112年1月31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並經行政程序核定。
三、其它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海教註內字第0059號公告。
日期:2022/12/9 天數:60 到期:2023/2/7 公告人: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江美慧 人氣:2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