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日國家圖書館來信告知本校110學年度延後公開比率高達32%,據教育部109年8月1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12935號函,說明二(二)學校對於不公開或延後公開之論文,應有嚴謹審核機制;延後公開原因需依申請書之說明1據實填寫並檢附由學校認定或審議單位認定之證明文件,避免以後產生爭議。
二、延後公開原因已刪除"投稿"之選項,僅限「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此三項原因。
三、配合教育部及國家圖書館規定,"投稿"並非《學位授予法》敘明之延後公開事由,畢業生離校時不得以"投稿"為由申請延後公開。
日期:2022/11/17 天數:76 到期:2023/2/1 公告人: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陳少芳 人氣: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