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學制】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進修學制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郵寄(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宜。
一、合於畢業資格者,並完成離校程序,教務處進修推廣組將依序郵寄學位證書或臨櫃辦理領取證書。
(一)辦理時間:111年6月20(一)起
1.進修學士班:請於 111 年 9 月 8 日(四)前辦理完成離校程序。
2.碩士在職專班:應於 111 年 8 月 15 日(一)前繳交附有學位考試及格證明書正本之學位論文紙本,並辦妥離校程序後,始得發予學位證書。
(二)辦理程序:
1.請先至本校教學務系統「畢業生離校」辦理線上登錄作業,並請務必確實正確填寫畢業證書寄送地址。
2.進修學士班確認離校事項完成且合於畢業資格者,進修推廣組將依序於7-8 月統一郵寄學位證書。
3.碩士在職專班完成離校事項且合於畢業資格者
(1)線上申請:並至教學務系統/畢業生離校/研究所畢業生離校上傳系統,上傳相關文件,進修推廣組審核通過後,系統會E-mail通知列印確認單。請持上傳確認單、最後定稿之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及學位論文紙本1冊繳交系所辦公室(商船系、輪機系、運輸系、航管系學生,請將前述資料直接寄至進修推廣組),進修推廣組核對無誤後,將依序寄送學位證書。
(2)臨櫃辦理:請持離校手續單紙本、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及學位論文紙本正本1冊至進修推廣組領取學位證書。
臨櫃辦理時請保持社交距離,全面配戴口罩,落實防疫措施,若有發燒、咳嗽或身體不適等症狀,請採線上申請辦理。
二、其它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海教進內字第001號公告。
三、依本校6月23日第54防疫會議決議,各項說明如下:
(一)碩專班各項申請時程:
1. 學位考試申請:至6月30日截止。
2. 學位考試辦理:7月31日前舉行完畢。
3. 撤銷學位考試:至8月1日截止。
4. 學位考成績保留申請:至8月1日截止。
5.論文繳交及辦理離校:至8月15日截止。
(二)學位考口試辦理方式:研究生及校內考試委員除因確診或居家隔離因素外,應依規定於校內進行實體口試,校外委員得採定步視訊方式參加。
(三)因應疫情影響調整注意事項:
1.依教育部來函,已於6月30日前提出申請本(1102)學期學位考試,並預定於本學期畢業者,如因疫情影響,系所得於7月31日前完成專案行政簽核程序,專案申請延至111年9月30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完成離校手續,視為1102學期畢業。
2.前項專案申請通過案之「撤銷學位考試」及「學位考試成績保留」須於9月30日前提出申請。
3.未能於9月30日前如期畢業者,需繳交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以完成註冊程序。
日期:2022/5/27 天數:75 到期:2022/8/10 公告人: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王味芳 人氣: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