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學制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及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宜
一、辦理方式:
請先至本校教學務系統「畢業生離校」辦理線上登錄作業,並請務必確實正確填寫畢業證書寄送地址。
二、辦理程序:
(一)學士班學生:
至遲請於110年9月3日(星期五)前完成離校程序。
(二)博、碩士班學生
1. 辦理離校手續期限:應於110年8月31日(星期二)前繳交附有學位考試及格證明書之學位論文紙本,並辦妥離校程序後,始得發予學位證書。
2. 申請本(1092)學期不畢業:應於110年8月31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並經行政程序核定。
三、其它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海教註內字第0022號公告。
日期:2021/6/2 天數:60 到期:2021/8/1 公告人: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江美慧 人氣: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