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月15日(星期五)止。
二、應繳交證明文件:(一)學歷(力)證件: 1、驗正本(驗畢即還)、收影本並請於影本右下角填寫准考證號碼。 2、持外國學歷證件者繳影本(請自行影印並於右下角填寫准考證號碼),另需驗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正本。 3、申請本(1091)學期提前畢業者,請附提前畢業申請相關證明。(二)錄取通知書:驗正本(驗畢即還)、收影本。
三、申請手續:請查填「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0學年度研究所甄試錄取新生提前入學申請書」(詳附件),請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網頁「表格下載g研究所」處下載,填妥後併同上揭應繳交證明文件,逕向錄取系(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