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新生註冊請假
一、申請時程:註冊截止日前。
二、請假相關規定。 (一)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請假規則(請參考『第四條』、『第五條』) 以下節錄...第四條、學生請假,計下列十種 - 事假。
- 病假。
- 公假。
- 註冊假
- 考試假
- 產假
- 喪假.....
-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
- 生理假....
- 家庭照顧假、每年得請家庭照顧假7日,續假以『事假』論
以下節錄...第五條 學生請事假、病假、公假、產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生理假、家庭照顧假向系(所)辦理;請註冊假及考試假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進修推廣組)辦理。 (二)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註冊暨註冊請假辦法(請參考『第五條』) 以下節錄...第五條 學生不能依限註冊,須於註冊截止日前至教學務系統填妥註冊請假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請假單所列先後順序辦理註冊請假,經核准者,於核定期限補繳學雜學分費,得免繳延誤費並辦理補註冊。如有特殊情形者,得專案簽請核定辦理補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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