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及保證人均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學生本人及父母或配偶之年所得符合下列標準者:(依教育部最新公告)
申請條件 | 利息繳納方式 |
家庭年收入低於114萬元(含)以下者 | 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 |
家庭年收入高於114萬元(含)至120萬元(含)者 | 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 |
家庭年收入高於120萬元(含),但家中有兩人就讀高中職以上者 | 就學期間申請人自行負擔全額利息。 |
(一)父母為當然保證人。
(二)父母離異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及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父母均殁者:未滿20歲以法定監護人為保證人;滿20歲者得另覓1位適當成年人為保證人,惟此保證人於對保時另需備妥薪資所得及證明文件。
(四)已婚者:配偶為當然保證人。
四、辦理步驟:
- 第一步:有減免身分之同學須先完成各減免換單後, 才可至銀行對保。
- 第二步:對保前記得先上臺銀臺灣銀行(bot.com.tw)網站填寫申請書,再持申請書、繳費通知單、至臺灣銀行(任一分行)對保,完成對保後記得登錄學校就貸系統。
- 第三步:登錄完成送出後列印申請表,連同銀行對保第2聯、繳費通知書,於註冊當日繳交或註冊日前郵寄(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才算完成就貸款手續。
- 學雜、學分費:該學期實際繳納金額。
- 平安保險費:238元。
-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300元。
- 住宿費:校內:住宿者依實際宿舍費申貸;校外:以住宿費之最高9,900元為基準(可選是否申貸)。
- 書籍費:依個人所需,最高可貸3000元。(選擇是否申貸)
- 生活費:符合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以新臺幣四萬元為上限;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以新臺幣二萬元為上限。至臺銀申貸時須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 紓困貸款:教育部109年7月20日函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者,經學校認定有貸款生活費必要之學生可提出申請,最高可貸4萬元。可上生輔組網頁或洽02-24622192-1063楊小姐。
六、繳交資料:各學制註冊日前,也可親洽繳交或郵寄生輔組可簡化註冊日之程序
-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2聯)。
- 繳費通知單(影本可)。
- 『教學務系統』就貸申請系統資料乙份(逾期未登錄視同未申請)。
七、經財稅中心複審之後:不合格者;由生活輔導組個別通知,並請於規定日期內繳全額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