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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英檢認證抵免

壹、英語文畢業學分數(詳共同教育課程須知):
一、本校畢業學分數:
  1. 大一英文:上、下學期各 2 學分,共 4 學分。
  2. 大二「進階英文」:2 學分。大二(含)以上始可修習。(商船學系學生,須修習「航海英語會話」課程,其餘進階英文課程,是否列為選修之畢業學分數,依商船學系規定。)
  3. 大二進階英文除規定修習之二學分課程以外,其餘修習之進階英文學分,是否列為各學系之畢業學分數,依各學系規定。
貳、大一英文、進階英文學分抵免:
本校學生參加校外英語文檢定,符合「共同教育英語文課程學分抵免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者(例如:相當於多益測驗 707 分(含)以上,可申請抵免大一上英文),請同學於第三階段電腦選課期間 114/9/8-114/9/12 止,至教學務系統>>「抵免作業」>>「英檢成績申請抵免」,輸入申請資料後,印出(1)申請表、檢具(2)英檢成績單(證書)正本(驗證後發還)(3)英檢成績單(證書)影本,至本校人文大樓 5 樓應英所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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