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研究所甄試錄取新生申請提前入學注意事宜
一、受理申請日期:114年12月5日(星期五)至115年1月9日(星期五)止,逾期不受理。
(115年1月10日至2月23日獲遞補錄取之備取生應於通知日起3日內(不含假日)完成申請,逾期不受理)
二、應繳交證明文件:
1. 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驗訖發還)。
2. 本國學歷:繳交中文畢業證書之正本及影本(請於影本右下角填寫應試號碼)。
3. 持外國學歷證件者繳影本(請自行影印並於右下角填寫應試號碼),另需驗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正本。
4. 申請本(1141)學期提前畢業者,請附提前畢業申請相關證明。
5. 錄取身分資格為在職生者,應繳交服務單位在職進修同意書。
三、申請手續:請查填「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5學年度研究所甄試錄取新生提前入學申請書」(詳附件),請至本公告附件下載列印,填妥後併同上揭應繳交證明文件,逕向錄取系(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各系(所)錄取生得否申請提前一學期入學,需先經各系(所)審核同意及行政程核定。
2. 因故無法於遞交申請書時,一併繳交學位證書者,應填具延遲繳交學位證書切結書(格式請下載附件及列印)經本校同意後展延繳交,考生並應主動於115年2月23日17時前繳交學位證書,如逾期未繳交,則以自動放棄提前入學,改以115年9月入學。
3. 申請提前入學者,若經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審核入學資格不符合或未依限完成註冊繳費程序者,一律於錄取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入學。
4. 提前入學者之學雜費等收費標準,比照114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學生辦理,以後修業期間之收費標準,悉依各學年度之公告標準收費。
5. 提前入學者之修業辦法、研究生獎助學金、師資(指導教授)、課程安排、教學研究空間、配住宿舍、生活輔導等及其他未盡事項,悉依本校及各系(所)相關規定辦理。
6. 符合提前入學資格者,若不擬申請提前入學,可考量依本校選讀辦法(可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網頁「相關法規g一般法規參閱)規定申請修讀部份課程,並於入學後依相關規定辦理學分抵免。
7. 因故放棄提前入學者,仍應於115年7月1日向各錄取系所報到繳驗學歷證件。
日期:2025/11/28 天數:87 到期:2026/2/23 公告人: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王婷 人氣: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