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校利用各項宣傳管道協助推廣本分署「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為鼓勵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儘速投入就業市場並穩定就業,勞動部訂定「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只要符合本國籍15~29歲並為108學年度畢業生,於109/1/15起至109/9/30(含)止就業於全時按月計酬工作並投保就業保險,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即可申請就業獎勵金2萬元,滿180日者本分署再加發1萬元,共計3萬元。
勞動部發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日期:2020/7/15 天數:30 到期:2020/8/14 公告人:教務處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陳正龍 人氣: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