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各地方檢察署暑假實習-申請至109.3.16止
1.法務部為推動各地檢署提供大學校院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利用暑假期間或於學期中實習觀護工作,爰訂定旨揭方案。
2.相關科系同學(教育、社會、法律、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倘有參與實習觀護意願之學生,請於109年3月16日前,填寫推薦表,向實習就業輔導組賴小姐(技術大樓10樓)申請,若是法政系同學請向法政系系辦申請。
3.方案內容之疑義,亦請逕洽地檢署詢問,聯絡電話詳如附件。
※實就組提醒您:
1.僅協助公告徵才訊息,應徵或實習時,請同學注意自身安全。
2.同學請在「申請實習前」,詢問系助教投保保險、抵免學分規定(時數、實習內容是否與學系相關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日期:2020/2/3 天數:45 到期:2020/3/19 公告人:教務處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賴品劭 人氣: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