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聯合大學系統-聯盟學校申請修讀本校輔系、雙主修注意事宜
一、審核期間:採事後審核制,畢業當學期:
第一學期:10月31日前。
第二學期: 3月31日前。
二、修讀資格:「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之學士班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三、適用規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跨校輔系、雙主修辦法,請參閱本校教務處網頁「法令規章→註冊課務組→相關法規→一般法規」。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方式:同學修畢欲申請學系規定之學分,請備齊下列備審文件後,於期限內向現就讀學校教務單位提出申請。
(二)備審文件:申請表及成績單各一份。申請表可於本校教務處網頁「表格下載→註冊課務組→雙修、輔系、學程」下載。
(三)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四)審理程序:學生查填申請表→現就讀校系審核→現就讀學校教務單位彙整送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轉請申請就讀學系審查→本校教務長核定→本校公告核准通過名單並發文通知學生現就讀學校。
五、疑問洽詢: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江美慧助教,聯絡電話(02)24622192轉1018。
日期:2017/7/24 天數:100 到期:2017/11/1 公告人: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人氣: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