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科目
時間
111年7月11日
(星期一)
1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備註

08:35 預備鈴響(考生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9:00截止入場

09:40始可離場

08:40

|

10:00

10:45 預備鈴響(考生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11:10截止入場

11:50始可離場

10:50

|

12:10


13:55 預備鈴響(考生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14:20截止入場

15:00始可離場

14:00

|

15:20

公民

社會

16:05 預備鈴響(考生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16:30截止入場

17:10始可離場

16:10

|

17:30

考生注意事項:
  1. 各科考試時間均為80分鐘。
  2. 各節考試開始前5分鐘打預備鈴,鈴響時即可入場。
  3. 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與答題卷,並不得書寫、劃記、簽名、作答;應以目視方式核對確認答題卷之應試號碼與姓名均正確無誤。
  4. 考試開始20 分鐘後不得入場。除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外,入場後至考試開始60 分鐘內不得離場。
  5. 考試開始鈴響時,即可開始作答,並請於答題卷之確認方格及「確認後考生簽名」欄劃記與簽名;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